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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红川酒业年产1.2万吨纯粮原浆白酒建设项目不锈钢栏杆、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及真石漆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万吨纯粮原浆白酒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甘肃中浩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100%到位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产1.2万吨纯粮原浆白酒建设项目各单体楼的不锈钢栏杆、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及真石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 2.招标范围、质量等要求 2.1 项目名称: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万吨纯粮原浆白酒建设项目各单体楼的不锈钢栏杆、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及真石漆施工招标 2.2 招标单位:甘肃中浩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3 数量: 2.3.1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约5800米(高度1100mm 304材质); 2.3.2屋面防水3+3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聚酯胎约3万平方米; 地面等防水1.5mm厚聚氨酯6900平方米; 地面等防水1.2mm厚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270平方米; 防水材料品牌要求:东方雨虹、科顺、卓宝、大禹 2.3.3外墙保温及真石漆(30mm厚A级岩棉保温(垂直纤维)容重大于150kg/m³)7100平方米; 外墙保温及真石漆(40mm厚A级岩棉保温(垂直纤维)容重大于150kg/m³)21567平方米; 外墙保温及真石漆(55mm厚A级岩棉保温(垂直纤维)容重大于150kg/m³)274平方米; 外墙保温及真石漆(70mm厚A级岩棉保温(垂直纤维)容重大于150kg/m³)9910平方米; 2.4工期:根据甲方安排施工,满足工期要求。 2.5工程地点: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红川镇红川工业园区 2.6质量要求:投标时提供主要材料样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验收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2.7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承包本项目的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等证书。 3.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5投标人提供完整清晰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屏。 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投标单位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24年8月30 日至2024年9月2 日通过甘肃中浩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用邮箱:zhonghaohengGS@163.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融媒体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大写: / ,交付时间: / 。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一周内需交纳合同总金额的/%(取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履约保函。合同履行完毕无争议,甲方在扣除乙方违约金等款项后在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正本的份数:1份 副本的份数:2份 8.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30日历天 9.投标截止时间 9月3日为投标答疑日期,在此之前投标方提出有关疑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30分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开标时间:随时提交投标文件随时洽谈 11.2地点:甘肃中浩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会议室(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红川镇) 12.付款方式: 依据每月完成工程量75%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5%,结算后支付至97%;预留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开具与付款金额相同的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延迟提供发票,付款时间顺延。 13.注意事项 13.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于招标单位查验。投标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招标单位要求,施工周期在招标单位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13.2、投标单位代表:参加该项目招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13.3、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 13.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风暴、防洪、排涝、排水、地震、冰冻、环卫、市容等)因素所增加的费用。招标单位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报价的原因。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中浩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红川镇红川工业园区 联系人及电话:武总 18054191477 李经理 18143756298 电子邮件:zhonghaohengGS@163.com 注:本招标公告由甘肃中浩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